2020—2021学年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09:47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211111日)

 

本年度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根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有关部门上报的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91日起至20218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10—83635015)。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严格执行落实《办法》和《清单》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加大全过程信息公开力度。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依法治校和推动学院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通过学院工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促进学院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通过全院教职工大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院领导接待日、教授座谈会、青年师生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等会议传达学院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充分听取师生员工对办学治校的意见建议,鼓励和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学院在制订(或修订)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时,先行将草案下发全院各部门征求意见,鼓励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民主决策;通过及时公示学生奖助学金名单、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干部任免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

二是拓展渠道,有力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平台建设。在利用好学校官网、布告栏、电子屏幕等既有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学院积极开拓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利用上年度新投入运行的公文管理、组织人事、科研统计、财务报销等13个综合办公应用系统向师生员工公开相关信息。特别是学院自20213月起全面启用电子公文系统以来,日常公文办理、学院文件和部门通知公告发布等工作均转移到办公系统进行开展,全体教职员工均可以在线查看并下载通知文件、每周工作安排等信息,院党委决策部署和学院重要信息得以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大大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效率。此外,学院还鼓励学工部、研究生部、团委和各教学系部利用新媒体渠道做好学生管理和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向学生公开上百条信息,确保学生与学院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通畅,争取学生对学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突出重点,通过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招生、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学院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招生方面,学院积极利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阳光高考平台”、“全国研究生招生网”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报考流程、初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往年录取分数等信息;师资人事方面,学院主动向全院师生员工公示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干部任免等信息,自觉接受教职员工和学生监督;财务方面,学院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院预算决算、招标采购等财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约193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学院概况、学院领导、内部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类信息30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5.51%;会议纪要、干部任命、师生获奖奖项评定等结果公示类信息7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93%;各类办法、规定等制度规范类信息2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24%;学院年终总结、工作计划等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57%;党建方案、支部换届、党员发展等组织建设类信息6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26%;本研招生、学生就业类信息9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07%;团学活动、图书资源使用等学生服务类信息84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3.59%;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任免类信息4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48%;各类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课题、评奖等教学科研类信息5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95%;财务预算、决算、收费标准,以及资产清查等各类财务资产类信息2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24%;基建维修、招标采购等后勤服务类信息1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5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数据等疫情防控类信息38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9.65%。本年度,学院召开党委会20次、党委常委会34次、院长办公会22次、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8次,公开了大量学院的相关信息。


             图
1  2020—2021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种类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校园网及院外有关机构及部门网站(中直采购网、国家研招网等)方式进行公开的信息21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74%;通过院内办公系统方式公开的信息29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3.23%;通过文本方式公开的信息74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3.80%;通过宣传橱窗公开的信息10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85%;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的信息4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13%;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的信息80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6.25%


             图2  2020—2021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方式

    在本科生招生工作方面,本科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录取人数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园网和各地招生宣传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录取平均分及最低分也通过校园网公布。鉴于学院在录取之前还需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办公厅有关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政审的实际(北京地区由学院组织),学院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在当地招生宣传媒体上及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及方式和咨询联系电话等信息,并要求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向考生及家长通报面试结果。同时,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主动参加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举办的高考招生网络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北京市广播电台举办的高考招生电台咨询活动,安排专人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来院来电咨询,就学院的招生政策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990余人次。学院招生工作连续多年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2021年独立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由学院独立完成,联合培养学术型博士、硕士招生信息公开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统一向社会公开。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校园网等渠道及时公开。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就招生政策、报考条件、考试形式与安排、人才培养模式、就业等研究生培养事宜安排专人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接受各类咨询3000余人次。自2020年起,学院实施优研计划”,组织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截至20219月,学院已成功组织两期暑期夏令营,向近百名学员集中宣讲了学院研究生招生政策,提高了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群体针对性。

在师资和人事工作方面,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等师资队伍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均通过文件形式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了公开发布,确保每位教职工及时知晓。在干部选拔任用、人事任免方面,学院均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相关文件及时张贴于院内宣传橱窗和公告栏,并在电子公文系统上同时发布,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相关工作获得了广大教职员工的认可。

在学生管理服务方面,学院始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首要任务,充分尊重并保障学生对学院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日常管理、教学科研、奖助学金、团学活动、实习就业、校园生活、权益保障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依托Besti团学小微Besti青春范儿Besti研究生等团学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校园学术文化活动预告、校外志愿者岗位招募、学生反映的生活权益问题解决进展等信息,解决学生在学业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二是在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学院严格遵照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的流程对奖助学金拟获得者和荣誉称号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三是在就业指导服务方面,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积极对接用人需求单位,第一时间对招聘岗位信息、报名条件、流程要求、考察方式和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

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按照发改委、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学院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财务资产信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是通过校园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二是在财务资产处报账大厅张贴“教育收费公示牌”,三是在招生简章、报到须知中对收费加以说明,四是在新生报到当日张贴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财务资产制度、学院预算、决算报表等财务信息通过校园网或院内文件汇编等形式公开,教职员工依据授权可在校园网上查询经费报销及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等。为方便教职工查阅财务资产制度,学院对相关制度进行整理、形成文件汇编,装订成册供教职工借阅,并将电子版同步上传至电子公文系统。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4件、咨询4000余人次,相关部门均已答复。其中,现场咨询12人次,电话咨询1500余人次,网上咨询2490余人次。本学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学院工作例会、院长信箱、各种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主动公开各种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得到了师生的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今后工作中,学院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协同性。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多部门协调机制和常态化检查、督导、评议、激励机制,优化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部门联动的模式,切实将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学院办学治校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是组织培训交流,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质量。加强对学院、部门两级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各部门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业务能力,加深对信息公开权责、公开原则和公开方式的理解。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与兄弟高校的交流沟通,积极借鉴有益经验,切实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校务公开透明度。积极推进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就招生、财务、人事、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清单做进一步梳理、细化,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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