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处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28 10:08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编辑出版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学报学术水平和办刊质量,把学报建设成为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国内一流学术期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CN11-4093/Z,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ISSN 1672-464X,以下简称学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央办公厅主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是学院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学报工作是学院科研和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服务和支撑。学报坚持面向实际、强调应用、鼓励创新、注重质量的办刊原则,以网络空间安全研究为特色,主要刊登学院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成果。

第二章  工作主体与职责

第四条  学报的工作主体包括学报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学报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执行主编、责任编辑、文献编辑和英文编辑。

第五条  编委会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咨询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和委员若干名。编委会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学术造诣、热心学报事业的各领域专家组成。原则上每届编委会任期3年。编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编辑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审定学报的办刊宗旨、原则和方向,审议学报办刊重大事项;

2)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审定编辑出版计划,指导编辑部工作;

3)评价评估学报学术水平,评选年度优秀论文;

4)其他需要编委会研究、审议的工作。

第六条  编辑部设于科研管理处(以下简称科研处),承担学报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编务若干名(由专/兼职人员担任)。编辑部的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办刊宗旨和定位,编制学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组稿工作;积极开拓稿源,鼓励学院师生积极向学报投稿,通过有关渠道提升学报知名度和影响力;

2)对来稿进行初步筛选;组织责任编辑对选定稿件开展审稿,提出当期学报栏目设置和拟刊论文目录建议,组织文献和英文编辑开展文审;联系排版机构进行排版,组织3次校对和核红;联系印刷机构印刷出刊,将学报成刊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交送有关机构和个人;

3)负责与有关工作机构联系洽谈,经办学报有关费用发放和支付;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期刊编辑出版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监督、检查责任编辑、文献和英文编辑的工作;

4)按要求做好学报自审工作,接受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核验;

5)学报编辑出版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  执行主编是学报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的主要责任者,应由网络空间安全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编辑出版业务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学报设执行主编1名。执行主编的主要职责是:

1)审核学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组稿方向;

2)对每期学报栏目设置和拟刊论文目录进行初审,把握学术方向和水平;审定拟刊论文和审稿过程;复核核红稿;

3)监督、检查责任编辑和文献、英文编辑的工作。

第八条  责任编辑是论文学术水平和格式体例准确性的直接责任者和把关者。学报设责任编辑4名左右。责任编辑应接受有关培训,参加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持证上岗。责任编辑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报组稿计划,积极吸纳优质稿源;

2)按照编辑部要求,对各自负责稿件的学术水平提出初步意见;按照方向联系审稿专家对选定论文进行审稿;按照专家意见联系作者修改论文并提交修改说明;

3)在确保论文学术水平和体例格式准确性的基础上,向编辑部提交责任编辑负责稿件完工表(以下简称完工表)和全套稿件材料;

4)在校对环节全面负责文字、体例、格式、图表的准确一致性。

第九条  文献编辑负责学报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和参考文献的准确一致性。英文编辑负责学报英文部分的准确性。学报按需设置文献编辑和英文编辑岗位。

第三章  编辑与出版

第十条  组稿。组稿是保证学报质量的重要环节,编辑部按照组稿计划,组织执行主编和责任编辑开展组稿。组稿采取约稿、与科研平台联合开展专栏组稿和自投稿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年度组织12次与科研平台联合开展专栏组稿工作。

第十一条  审稿程序如下:

1)稿件受理。编辑部从意识形态、学科领域、基本水平、学术道德四个方面对来稿进行初步筛选,将选定稿件按方向分配给责任编辑;

2)稿件审理。责任编辑按方向为每篇稿件选择两位审稿专家,若两位专家的意见均为不宜发表建议改投,则作退稿处理;若其中一位专家的意见如上,则再增选一位专家审稿;

3)审稿完工。当两位专家(包括增选专家)的审稿意见是可以发表,或两位专家(包括增选专家)的审稿意见是改后发表改后再审,且作者已按照意见完成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需再审的已通过再审,则审稿完工,责任编辑填写完工表(附全套稿件材料)提交编辑部。若两位以上专家(包括增选专家)的审稿意见是不宜发表建议改投,则作退稿处理。原则上应在收稿3个月内确定录用或退稿。

第十二条  确定栏目设置和拟刊论文。编辑部根据当期拟刊论文情况,提出栏目设置(每期学报固定安排网络空间安全研究栏目)和拟刊论文目录建议,经执行主编初审、科研处负责人复核、宣传统战部意识形态审查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确定。之后,编辑部将全部拟刊论文的完工表和全套稿件材料交执行主编审核。

第十三条  文审。执行主编审核通过后,编辑部将稿件交文献和英文编辑开展文审。

第十四条  排版和校对。文审工作按要求完成后,编辑部将拟刊论文交排版机构进行排版。初排后,编辑部组织责任编辑进行3次校对及核红,之后打印交执行主编复核、分管院领导审批。责任编辑在校对环节全面负责文字、体例、格式、图表的准确一致性。

第十五条  印刷出刊和发行编辑部按需确定印量,将当期学报定稿交付印刷机构印刷出刊,并将成刊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交送有关机构(国家图书馆、代发行书店、学院有关部门及科研平台和数字发行机构等)和个人(作者等)。

第四章  管理与运行

第十六条  为充分激励学院师生在学报发表高水平论文,进一步凸显网络空间安全研究特色,学报每年度组织一次优秀论文评选。评选坚持公正、公开、严谨的原则,主要从科学价值、创新性、应用前景等方面对论文进行考评,获奖论文数量不超过参评论文数量的20%。每年第四季度前,编辑部组织开展上一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制定评选实施方案经学院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科研处和编辑部根据工作实效,对编辑部主任、编务、执行主编、责任编辑、文献和英文编辑的学报编辑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第十八条  按照学院规定,学报财务收支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编辑部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学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涉及较大金额经费开支的事项,遵循一事一报原则报学院审批。

第五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11日起施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